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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规|广西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管理体系

2026年10月09日 20:09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记者 关海芳 实习生 韦采金 编辑:陶昌顺

10月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发布会现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供图

据悉,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仅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环节作出规范,未明确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认证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在该《办法》实施前,广西无配套的制度规范予以细化,存在监管闭环缺口。

今年9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实施《办法》,构建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认证、公布、备案及跟踪评价的全链条管理体系。

据介绍,针对过去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缺乏全区统一、上下衔接规范性文件的现状,《办法》进一步厘清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管理职责与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的审查职责,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制度框架予以明确和固化。

《办法》对计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公布、备案、跟踪评价、修订及修改等各个环节均作出了细化规定。在立项环节,明确了多渠道征集建议机制及增补调整权限;在起草环节,界定了承担单位的资质条件、时限要求及延期规定;在审查环节,细化了审查标准和报批材料清单,并明确了终止制定、修订和认证的具体情形,确保一线执行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针对过去“重立项制定、轻跟踪评估”的短板,《办法》专门设立“跟踪评价、修订”章节,明确责任分工与修订程序,建立标准实施后的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标准的时效性与适应性。同时,《办法》严格落实国家新规,明确地方标准不得与现行国家标准重复,着力解决“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不畅”的问题。

近年来,广西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建设,现行有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63项,认证区外地方标准8项,标准体系基本覆盖特色食品原料开发、企业规范化生产、监管部门监督抽检各关键环节,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助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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