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爱卫办关于拟重新确认马山县等5个
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和推荐宾阳县等8个
县城、邕宁区那楼镇等9个乡镇为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公示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014〕2号)要求,自治区爱卫办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专家对马山县等5个县城复审国家卫生县城、宾阳县等8个县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邕宁区那楼镇等9个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审定。专家组认为马山县等5个复审国家卫生县城的县城、宾阳县等8个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县城以及邕宁区那楼镇等9个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乡镇以卫生创建为抓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乡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各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自治区爱卫办根据专家组意见,对拟重新确认马山县等5个县城为国家卫生县城和推荐宾阳县等8个县城、邕宁区那楼镇等9个乡镇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自治区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要求实名,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南宁市新民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邮编:530021。
附件:全区创建(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附件
全区创建(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一、复审国家卫生县城
马山县、上林县、容县、凌云县、乐业县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
宾阳县、横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德保县、平果县、西林县、巴马瑶族自治县
三、创建国家卫生乡镇
邕宁区那楼镇、良庆区大塘镇、马山县古零镇、鹿寨县中渡镇、恭城县龙虎乡、铁山港区南康镇、乐业县花坪镇、乐业县甘田镇、乐业县幼平乡